含汞废弃物
处理规则
处理规则
含汞废弃物
处理规则
第681号政府令
本文件为俄罗斯联邦政府2010年9月3日第681号令,全称《关于批准照明设备和电灯等生产和消费废弃物处理规则,其不当收集、积累、使用、中和、运输和处置可能对公民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危害,对动物、植物和环境造成损害》。
该法令制定了全面的含汞废弃物处理规则,包括:
- 含汞灯具和设备的收集和积累要求
- 含汞废弃物的运输程序
- 含汞废弃物的中和和处置标准
- 处理链中法人实体和个人的责任
- 对教育和医疗机构的特殊要求
- 汞泄漏和污染的应急处理程序
这些规则适用于来自生产和消费的所有类型含汞废弃物,特别关注含汞蒸气的照明设备和电灯。
本文件为俄罗斯政府法令。完整文本以俄语提供。